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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党和政府形象声誉。党的以来,同志针对安全生产问题作了一系列重要论述。指出,接连发生的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下面是安全生产红线管理规定范文,欢迎参阅。
为了强化业务部门的职能,落实各级干部的安全责任,确实提升安全工作的执行力,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一、井下生产出现下列问题,业务部门科长给予停职处分。
1、采掘作业及巷道维修工作顶板管理出现漏洞;巷道贯通和穿(跨)越巷道没有制定落实相应措施;采掘工作面生产条件发生异常变化未编制专项补充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而组织生产。给予生技科科长停职处分。
2、超前探测不到位,无计划揭露断层、陷落柱;承压水开采未编制审批防治水专项措施;对周边相邻小矿及本矿采空区积水、积气不明而未编制探放水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矿井图纸资料不能正确反映井下实际情况;未在透明地质平台下作业;在隔离开采或“三锁定”区域外违规进行采掘活动;在透水区域内进行采掘作业未执行专项措施。给予地质科科长停职处分。
3、局部通风系统、“一通三防”安全设施不完善造成瓦斯超限;排放瓦斯未制定安全技术措施;井下采掘工作面瓦斯超限作业;对井下无风、微风区没有采取相应措施;改变通风系统未编制通风设计、安全技术措施或者设计、措施未审批而进行采掘作业;煤与瓦斯突出、、易自燃煤层、、矿井高瓦斯区域的采区,未按设计要求施工专用回风巷;石门(井筒)揭穿煤层未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未按照集团公司批准的“一通三防”防突抽放设计组织施工;在具有煤与瓦斯突出区域内进行采掘作业未制定专项措施或执行不到位;有瓦斯突出预兆未采取区域防突和局部防突措施;开采自燃煤层没有设计防灭火系统。给予通风科科长停职处分。
4、采掘工作面未按规定安装监控系统进行作业;安全监控系统瓦斯超限断电值大于规定值;监测监控设施未定期更换或校验继续使用,不能及时发现瓦斯超限。给予机电科科长停职处分。
5、由于监察检修不到位造成主要通风机无计划停风、排水系统不能正常工作;井下电气设备甩掉保护或无保护运行;担负升降人员的矿井绞车提升系统、担负矿井主要排水功能的排水系统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及设计规范要求;一次检查查出三处或同一地点连续出现两台次井下电气设备严重失爆;担负升降人员的矿井主要提升设备甩掉保护或无保护运行,主要设备安装后无组织验收。给予机电科科长停职处分。
6、掘进工作面未按规定安装“三专两闭锁”、“双风机双电源”系统或系统供电不可靠,造成高浓度瓦斯超限;一个月内矿井连续发生三次无计划停电停风(本矿责任)造成高浓度瓦斯超限;矿井主要通风机未实现双回路供电。给予机电科科长停职处分。
7、辅助运输系统(架空人车、绞车运输)检修不到位或安全设施失效造成事故;出现两次未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制度;倾斜井巷运输作业区间两端挡车装置未打到常闭状态造成事故的。给予生技科、机电科科长停职处分。(安全设施和轨道生技科负责;设备不完好机电科负责)
8、采掘工作面安全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没有编制专项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采区设计、作业规程没有批复而组织生产。给予总工办主任停职处分。
9、出现重大变化(险情)未及时向主管部门、值班领导、分管领导报告;生产协调指挥及应急救援工作安排不到位。给予调度室主任停职处分。
10、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被上级部门责令停产整顿仍继续生产作业;安全监管不到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给予安质科科长停职处分。
11、瓦斯巡回检查制度执行不力,检查工作不到位,发生瓦斯超限而没有查出;现场安全监察出现严重失误。给予通风科科长停职处分。
12、隐患排查治理和危险源辨识控制制度执行不力,一个季度内发现两条次重大隐患逾期未整改或有一处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监测监控执行不到位。给予安质科科长停职处分。
13、火工品管理不到位,发生丢失或爆炸事故。给予供应科科长停职处分。
14、编制的规程措施不能正确指导现场作业或安全技术措施出现严重错误造成事故的,给予相关科室科、队长停职处分。
15、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三项岗位人员)没有提前安排培(复)训,造成持证上岗率不达100%。给予安质科科长停职处分。
16、“三必到 三走到”及下井带班人员,一个季度内无故三次不达规定要求,给予相关领导停职处分。
二、地面生产出现下列问题造成事故的,给予相应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停职处分。
1、未严格按照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中的安全对策组织项目建设。
2、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工作存在重大失误。
3、消防及控制灾害系统未按设计要求安装、投用进行试生产。
4、主要工艺和关键装置、设备、设施存在国家明令淘汰的生产工艺或装备。
5、重大危险源及关键装置的控制灾害系统未定期维护、检修、试运行,导致不能正常使用或不可靠。
6、动火区域动火作业安全措施不到位,导致发生燃爆或火灾事故。
7、重要装置的仪器仪表未按规定时间进行校验,不能正确反应真实数据,又未采取应急措施继续使用的。(通风、瓦斯仪器仪表通风科负责,其它仪器仪表归总工办负责)
8、特种设备安全控制设施未定期校验、私自调整整定值或随意甩掉安全控制设施组织生产。
9、主要生产工艺变更未进行科学论证,给安全生产带来严重隐患。
10、没有对现场操作规程每年进行一次复查或需修订的规程未及时组织修订。
11、没有严格按照《调度规程》和《设备运行规程》组织生产。
12、未严格按照《设备检修规程》处理主要设备及管网故障。
13、被上级部门责令停产整顿,仍违法继续生产作业。
14、生产工艺系统中运行、检修措施和应急预案不完善,存在安全隐患。
15、“手指口述法”、“岗位作业标准化”、“白国周班组管理法”贯彻落实不力,达不到三个百分之百,查有不合格人员上岗(三季度开始执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给予相应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停职处分。
1、业务部门带领外单位人员入井,安全监护不到位,造成人身伤害事故。
2、对查出的重大隐患问题,没有制定整改措施和落实整改责任,不能按期整改。
3、安全质量标准化相应专业考核不达国家一级标准。
4、“岗位作业标准化”、“白国周班组管理法”达不到百分之百,如查有不合格人员上岗,给予安质科科长停职处分(三季度开始执行)。
5、“手指口述法”达不到百分之百,如查有不合格人员上岗,给予安质科科长停职处分(三季度开始执行)。
6、供应材料、配(备)件不能按计划实施到位,严重影响矿井安全生产。
7、分管业务范围内发生死亡一人及以上安全事故。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给予责任队负责人停职处分。
1、隐患问题整改不及时、整改措施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
2、不严格执行“有掘必探 先探后掘”规定。
3、井下同一地点出现两台次电气设备严重失爆。
4、井下电气设备甩掉保护或无保护运行。
5、使用火工品的队组,管理不当造成事故。
6、采掘工作面安全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而未向调度室汇报或未编制专项措施继续作业。
7、单位发生轻重伤事故隐瞒不报、单位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
8、发生一起重伤以上事故。
9、“手指口述法”、“岗位作业标准化”、“白国周班组管理法”贯彻落实不力,达不到三个百分之百,查有不合格人员上岗(三季度开始执行)。
五、各生产业务科室、队组要参照本制度制定本科室、本队组的“安全红线”,全面形成立体化的“安全红线”管理体系。对触犯红线的相关责任人向矿上建议给予停职、开除或留用查看处分。
六、“安全红线”由夏店煤矿安全工作委员会负责考核。
七、最终解释权归夏店煤矿安全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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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红线即安全控制线,是为确保安全生产,规范各级领导的安全管理行为和职工的安全行为,严肃安全事前责任追究,有效防范各类重特大事故发生,实现安全管理的过程控制而设置的。下面是安全红线管理规定范文,欢迎参阅。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矿井安全生产,规范安全操作和安全管理行为,杜绝人身伤亡事故和重特大事故发生,严肃安全责任追究,实现安全管理的过程控制,山西焦煤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安全操作红线
第二条 排放瓦斯造成混合风流处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1.5%的;同一采区两个以上工作面同时排放瓦斯的;人员随意进入盲巷的;采掘工作面停风后不及时组织撤离或拒不撤离的;瓦斯超限的采掘工作面未立即停止作业或未采取有效治理措施擅自恢复生产的。
第三条 未按防突措施规定执行或执行不到位的;瓦斯检查员、防突员在瓦斯检查、防突指标检测过程中弄虚作假、虚报检测数据或瓦斯检查员空班漏检,擅离职守的。
第四条 破坏通风、瓦斯抽采、监测监控设备设施的;故意移动或遮挡瓦斯传感器等使其不能反映真实数据的;采掘工作面无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或监测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强行进行采掘作业的。
第五条 未按综合防尘措施规定执行,造成煤尘堆积或飞扬严重超标的。
第六条 违章放炮作业的;私藏火工品或将火工品私自带上井的。
第七条 井口附近20m范围内,井下、洗煤厂的煤仓上下口,地面瓦斯抽放泵站等禁止明火作业的场所无专项措施或不按专项措施进行电氧焊作业的。
第八条 停电事故原因未查清、设备故障未排除强行送电的;违反《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强行带电检修或挪移电气设备的;在用电气设备存在严重失爆(鸡爪子、羊尾巴、老鼠洞等);随意甩掉风电或瓦斯电闭锁装置的;双风机双电源不能自动切换或备用风机不能应急正常启动运行的;大型设备、特种设备保护装置失灵、甩掉保护装置继续使用的。
第九条 违反规程、措施规定超控顶距作业的;擅自改变支护参数降低支护强度的;掘进工作面人为加大作业循环进度的;遇地质构造巷道围岩(煤)发生变化未及时采取加强支护措施的。
第十条 “扒、蹬、跳”运行中车辆或乘坐皮带、刮板运输机的;未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规定的;不使用“一坡三挡”或“一坡三挡”装置不起作用的;其它严重违章运输作业的。
第十一条 未按防治水措施规定执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或“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不采取措施强行将水煤(矸)拉入煤(矸)仓的。
第十二条 无特种作业资质从事特种作业的;强令无特种作业资质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的。
第十三条 对有本章第二条至第十二条任一严重违章违纪情形的岗位操作责任者、现场指挥或组织者,干部给予撤职处分,工人给予留用查看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 上述触犯“安全操作红线”的行为,由“三员两长”、区队、矿、子分公司、山西焦煤、上级或各级地方安监部门检查中提出,经查属实的职工举报提出,由矿及以上安监部门界定确认。
对责任人的处分和组织处理由矿组织、纪委监察、人力资源(劳资部门)执行;对工人的留用查看处分和解除劳动合同处理报工会审查通过后执行;对因区、队长失职失察、制止违章作业不力造成触犯上述“安全操作红线”的,追究其连带责任。
第三章 安全管理红线
第十五条 矿井必须有独立完善的通风系统,生产水平和采区必须实行分区通风;采区集中进、回风巷必须贯穿整个采区,严禁一段为进风巷,一段为回风巷;高瓦斯矿井采掘工作面配风量必须经子分公司通风部门核定,子分公司总工程师批准。违反上述规定的,免去矿总工程师职务。
第十六条 巷道失修、变形严重造成通风断面缩小、通风阻力加大,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严重影响通风安全的,免去矿总工程师或分管副矿长职务;强行组织,免去生产副矿长职务。
第十七条 高瓦斯矿井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严禁任何2个采掘工作面之间串联通风;低瓦斯矿井串联通风必须制定措施,并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违反上述规定的,免去矿总工程师职务。
第十八条 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按照规定实施防突措施,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实施。煤与瓦斯突出危险区域未制定或不执行防突措施;有地质资料无计划揭穿突出危险性煤层、断层、陷落柱等构造的免去矿总工程师或分管副矿长职务。超防突检测范围强行进行采掘作业的,免去生产副矿长职务。
第十九条 “一通三防”、防突、瓦斯抽采必须编制设计,并按程序批后组织施工;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防治突出安全技术方案必须经子分公司通风部门审定,子分公司总工程师批准;改变采区以上通风系统必须编制通风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并按规定程序审批。违反上述规定的,免去矿总工程师职务。
第二十条 担负主副井提升任务或滚筒直径大于2m的提升绞车的安全保护、安全设施不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装设或失效,钢丝绳出现磨损超限、断丝超限继续使用的;矿井未实现双回路供电的;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淘汰的设备工艺的,免去机电副矿长职务。
第二十一条 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未按规定安装“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未设置“三专两闭锁”;局部通风机、机电设备安装位置不合理,存在严重隐患;矿井采掘工作在未按规定安装监控系统或者瓦斯超限断电值设置大于《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免去机电副矿长或总工程师职务。存在上述情况强行组织生产作业的,免去生产副矿长职务。
第二十二条 未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制定探放水措施;进入带压水开采区域或接近老空积水区域进行采掘活动,未编制防治水措施的,免去矿总工程师职务;未按措施规定进行采掘活动的,免去生产副矿长职务。
第二十三条 矿井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免去矿长职务。
第二十四条 生产矿井区域内所有队组瓦检员、安检员必须由矿统一管理,拒不执行的,免去矿长职务。
第二十五条 煤矿建设项目在发包时,必须发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并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安全责任,杜绝层层转包,不按规定实施的免去矿长职务。
第二十六条 重大隐患整改不及时,对上级部门责令停产整顿的矿井、采掘工作面必须按规定进行整改,整改不达标或未经上级部门批准擅自组织生产的,免去矿长职务。
第二十七条 上述触犯“安全管理红线”的行为,由子分公司、山西焦煤、上级或各级地方安监部门检查中提出,经查属实的职工举报提出,由子分公司及以上安监部门界定。
对因业务保安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总工程师、通风区(科)长(矿长助理)、安监处长失职失查、履不力造成触犯上述“红线”的,追究其连带责任。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工人或科级以下干部触犯红线的要按规定及时处理,由安监处长负责监督落实,未按规定执行的,免去安监处长职务。副处级以上干部触犯红线的,由安监处长或安监局长提出处理意见,经安全生产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第二十九条 焦化、电力、化工、建筑、建材、机修、洗选加工、新产业等地面生产单位,由各子分公司根据行业标准及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红线。
第三十条 本制度解释权属山西焦煤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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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的实施,旨在为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实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下面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范文,欢迎参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结合中关供电所的特点和现状,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做好安全生产经营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结合本所具体工作情况,设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各生产单位要严格按照岗位操作规程安全操作,做到按章指挥、依规操作,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三、按照安全生产经营法规,全体员工应该懂得自身应尽的义务,必须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强化安全意识。
四、每月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召开例会,负责人必须参加,把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落实到人。
五、在监督检查中,若发现有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行为和现象,应根据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给以批评或处罚。发现安全生产隐患,应及时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
六、对容易发生危险的区域和设施,应设置必要的防护装置,警示标志及警示标语,以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七、对消防器材和其他安全防护设施,要搞好配备、管理和使用,定期进行保养维修。
八、发生安全事故,要及时上报给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和公司总经理。
九、对安全生产管理做的比较好,切全年无安全事故发生,或发现安全隐患得以及时排除和解决的,给予适当的安全奖。
十、安全监督管理不善造成公司发生较大人身或设备安全 事故的,将严厉处罚
十一、对从事电力、焊接、车辆以及高空作业等工作的员工,必须经过严格培训,方准上岗。
十二、焊接、车辆等设备,必须有专人操作和驾驶,严禁其他人员使用。
十三、线路必须有专人负责,并定期对各部门的用电线路进行清理检查,严禁私自乱接线路。
十四、员工上下班期间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行驶,骑摩托车上下班员工必须带头盔。
十五、各部门负责人在上班之前应对员工的精神面貌进行观察,对身体不适、睡眠不足、饮酒的员工禁止进入工作岗位。
十七、本制度由中关所起草制定,根据公司的发展将进行不断的完善和修改。
十八、本制度经所长审批后,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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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奖惩管理规定的目的是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更好地推动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和更好的消除施工建设中的安全隐患。下面是安全生产奖惩管理规定范文,欢迎参阅。
一、目的
为了杜绝发生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现象,把反违章特别是反习惯性违章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对所有安全生产行为的管理。
三、职责:安全生产奖惩由企业安全委员会负责,人资部协助。
四、内容
(一)按违章情节分下列3个层次进行处罚:
1.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员工,给予开除公司籍或留公司察看,其中出现符合解除劳动合同情形的,按有关规定或约定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1)因违章指挥、违章操作造成他人重伤以上(含重伤)伤害的,或造成重特大火灾爆炸事故的,负有次要以上(含次要)直接责任的。
(2)一年之内因违章待岗达到两次的。
2.对下列严重违章行为之一,负有主要责任的直接责任人,给予待岗三个月以上的处罚。
(1)因违章指挥、违章操作造成他人轻伤或自身轻伤、重伤的,负有次要以上(含次要)直接责任的。
(2)一年之内违章记分累计达到10分。
(3)违反动火管理制度进行工业动火。
(4)违反规定运输、储存、使用易燃物品。
(5)带电作业未设有安全措施或未按规定办理作业许可证。
(6)驾驶员洒后驾车。
(7)未经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8)安全监督人员发现违章作业,不按规定进行处罚。
3.对下列违章行为之一,负有主要责任的直接责任人,给予2至10分的违章计分或50~300元经济处罚。
(1)违反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2)违反《公司区道路交通管理制度》驾驶机动车辆。
(3)安全防护设施不齐全完好。
(4)不按要求组织、参加安全活动。
(5)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6)在可能使作业人员滑、掉落造成伤害的场所施工作业未采取安全措施。
(7)在视线不良的情况下强行行车。
(8)在高压、电气作业过程中,与高压、带电体不按规定保持安全距离。
(9)电气设备接地接零不规范或未采用漏电保护器。
(10)乱接、乱拉电气线路、线头裸露、保险丝不规范、开关无标识。
(11)未按标准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器材。
(14)在聚集场所未设置疏散指示标志,未安装应急照明灯或应急照明灯失效。
(15)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档或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
(16)擅自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水源。
(17)消防、灭火器材被遮档影响使用或被挪作他用。
(18)修理设备未挂警示标志或无专人看管。
(19)有毒、有害场所,未按规定配备检测仪器和个人防护用具。
(20)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21)未经批准使用电炉、煤炉及其他明火取暖及煮食物。
(22)未按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23)上岗不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服、工作鞋、工作帽、护目镜等)。
(24)生产作业场所或员工宿舍未设有符合紧急疏散需要的标志,封闭、堵塞生产作业场所或员工宿舍出口。
(25)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未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未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26)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参加培训经考核合格。
(27)特种设备防雷装置和设施,防静电接地装置,高压电工用具等未按规定检测、检验。
(二)有下列行为的给予奖励或晋升:
1.对遵规守纪,一年内无任何违反安全生产行为的一线员工予以奖励50~100元。
2.对及时发现隐患并排除隐患的行为给予奖励100~200元。
3.对安全生产献计献策,并经公司采纳有成效的给予奖励300~500元。
4.对举报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人员给予奖励50~200元。
5.对为安全生产作出贡献者,视贡献大小给予相应的奖励。
五、相关记录
《违反安全生产处罚通知单》AQ-BZH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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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主要是控制风险,安全管理制度也可以依据风险制定。下面是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范文,欢迎参阅。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我公司安保部《安全工作管理办法》的指示精神,结合我段实际,切实把安全工作抓实抓好,确保安全工作目标完成,向安全要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安全管理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精神,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确保安全生产,杜绝重大和特大安全责任事故,一般事故减少到最低限度。
第三条 各单位要本着对党和国家高度负责的精神,站在政治的高度,保稳定,促发展,坚持抓生产必须抓安全的原则,强化管理,严格要求,从大处着眼,从小事做起,严抓细管,警钟常鸣,持之以恒,努力创造安全生产良好环境。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段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是负责全段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负责全段安全工作的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和表彰工作。段长主管,党总支书记分管,工会负责具体工作。
第五条 基层各单位要层层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对本单位安全工作有领导、监督、检查、总结和表彰权。
第六条 根据“抓生产必须抓安全”的原则,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和安全管理人员要有明确的安全岗位责任制,做到层层有责任,事事有人管,做到分工不分家,齐心协力抓安全。
第七条 各级安全组织的主要任务是:
1、传达贯彻上级下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及条令、条例。
2、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及要点。
3、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及出现的新情况,制定修改和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监督、检查安全制度、措施落实和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准备等情况。
5、负责本单位事故处理、统计和上报工作。
6、负责本单位宣传教育和职工安全技术培训工作。
7、组织召开安全分析会,分析研究安全形势、总结表彰安全生产工作中先进单位和个人。
第八条 各单位安全员的主要任务是:
8、做好具体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条令、条例和本单位制定的安全生产有关规定的落实。
9、负责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的上传下达,各级领导召开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
10、负责草拟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总结安全生产各种材料,规划内业建设标准。
11、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组织职工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各项有益活动。
12、负责抓好先进典型的培养宣传和经验推广工作,增加知名度和透明度,充分发挥典型的榜样作用。
13、负责指导基层安全生产工作,广泛收集听取群众意见,当好领导参谋和助手。
14、协助领导处理本单位事故、统计和上报。
15、对不利于安全生产的命令、安排等有制止和向上级反映的权力。在生产过程中,安全员有权制止违反操作规程的现象和行为。
第三章规章制度的建设
第九条 各单位要认真制定适合本单位生产性质的市处规定的七大安全生产g规章制度。
第十条 安全教育制度。
16、段每季搞一次专项安全教育,全年不少于4次;基层各单位每月搞一次专项安全教育,重要部位(厂、站、车队、分公司)每半月搞一次安全教育;各桥、涵、油路工地、养护作业班组要每天进行班前、班后教育。
17、教育要切合实际,要采取多种形式如办班、板报、标语、口号等向全体职工和管理人员灌输安全生产的必要性和事故的危害性。
18、要抓好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教育、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典型经验和事故教训教育。
19、段每年要对全段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经培训考试合格,段审核合格发证方可上岗。
第十一条 安全检查制度
1、安委会每季进行一次专项安全检查,还要开展不定期检查和临时检查。
2、基层各单位要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养护分公司每半月进行一次检查,养护作业班组每周进行一次检查;拌合站、预制购件厂生产大忙季节、各种油库、材料库、施工工地每天检查一次。
3、安全检查严格执行“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
4、安全检查内容包括:(1)查思想。主要指对安全工作的认识;(2)查现场。查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各工种人员是否执行操作规程,有无违章指挥现象;(3)查隐患。查出隐患是否及时整改;(4)查制度是否健全,是否贯彻落实;(5)查管理体系是否齐全,管理手段是否可行。
5、凡是专项安全检查,各单位领导要亲自带队,严格检查,不留任何死角,发现问题,及时指出,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和要求,并要跟踪检查落实情况。
6、厂、站、工地、分公司、养护作业班组,查出隐患,能够自己整改的应自己整改,应报段整改的要及时报段处理。
第十二条 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1、段及所属单位要做到逢会必讲安全,做到“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2、段班子每年要召开4次以上安全形势分析会,研究分析安全工作形势,传达贯彻上级文件精神,总结安全工作经验、查找存在问题及原因,研究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
3、安委会每年要召开3次以上安全会议,布置、指导、总结各种安全活动,提出要求,总结阶段安全工作。
4、基层各单位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会议,总结交流情况,查找问题原因,明确下步安全工作重点。
5、段每年召开一次安全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基层各单位每年召开2次以上安全工作现场交流会。
6、安全工作会议要有详细的工作记录,字迹工整,保持完好。
第十三条 安全责任制度
1、安全工作实行网络管理模式,安全指标层层分解,逐级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使安全工作事事有人问,处处有人管。
2、制定、修改、完善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以岗设责,避免以人设责。
3、要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按责任状内容认真抓好落实。
4、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要一级抓一级,一级向一级负责,层层抓好落实,广泛形成横到边、竖到底的安全管理格局。
第十四条 安全报表制度
1、段及基层各单位负责报表的同志,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执行报表制度,做到报表要真实、及时,不瞒报、不漏报、不错报。
2、段在每月5日前报市处人事科,基层各单位在月末报段工会。
3、基层各单位必须按月报表,段实行报表扣分制,好的加分,差的减分,作为年终考核成绩内容的一项。
第十五条 安全奖惩制度
1、奖惩严明是抓好安全工作的强有力措施,安全奖惩制度必须坚持一个“严”字,决不能流于形式。
2、段严格按责任状内容考核基层单位负责人,坚决执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完成任务者奖,否则要罚。
3、基层单位必须按责任状内容进行考核,对好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扬奖励、差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严厉批评和必要的经济处罚。
第十六条 安全档案制度
1、各单位必须建立安全档案,安全档案要由专人负责。
2、安全档案主要包括: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的法规、条例、上级下发的安全生产文件,各级安全工作会议有关规定和本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总结汇报材料和安全生产工作记录、安全生产检查记录等。
第四章 公路工程安全管理
第十七条 工程队和施工工地必须建立安全组织,工程队要设一名专职安全员负责安全内业工作。工地应设一名专(兼)职安全员,做到组织分工明确,密切协作,安全员必须高度负责,坚持在一线检查督促。
第十八条 工程队专职安全员要制定完善适合本单位生产性质的各项规章制度,各类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做到施工现场制度上墙,规范统一。安全生产工作记录和检查记录要认真详细,按要求坚持经常。
第十九条 工程队安全员要搞好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新上岗职工和临时工,签订有法律效力正式的安全合同,把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当作大事抓。
第二十条 工地专(兼)职安全员要抓好工地安全基础设施工作,要有醒目的安全旗和醒目的危险警示标志,要有固定的安全标语牌和多面安全标语旗,大造安全氛围。
第二十一条 杜绝以包带管,危险性较大的生产作业点要设专门安全监护人员,严禁违章指挥。
第二十二条 拆旧桥及危险性较大的施工作业,要事先拿出施工方案报段,经段批准后方可施工。
第二十三条 放炮作业时,必须做好危险区内安全警戒工作,同时核准装炮数和已爆数量,及时排除哑炮。爆破材料要按公安部门要求专人负责异地存放,并建立严格的审批出、入库手续,放炮员必须是懂技术、会操作、工作细心、持证上岗,否则不能担任此项工作。
第五章公路养护安全管理
第二十四条 道工上岗前,要根据生产、环境特点搞好班前安全教育,提出具体的要求。
第二十五条 道工上路要着安全标志服、带安全帽,时刻警惕过往车辆。
第二十六条 道工野外作业时,禁止班前喝酒,严禁在公路上打闹追逐,禁止扒
乘运输车辆,路面铺料时,禁止道工站在车上随行随铺,回砂车作业时,车上要有“小红旗”警示标志,禁止超速行使作业。
第二十七条 在傍山路面施工时,严格检查陡坡有无石块松动和裂缝,路面施工后,及时清理堆积杂物,保证路面畅通,采备沙石料时,禁止掏洞取砂,防止塌方伤人。
第二十八条 抓好公路水毁修复工作,对险桥、险路地段要指定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或排除隐患。
第二十九条 认真做好雨季防汛工作,坚持“三雨上路”及时排除路面积水,防止水毁,要开好便道,设置明显的标志及便道绕行标志,确保行车安全。坚持以“雪”为令,及时铲除积雪,上好沙石料、防止车滑、保证公路畅通无阻。
第六章车辆、设备安全管理
第三十条 严格执行车辆、设备一、二、三级例保及大、中、修、报废更新制度,驾驶、操作人员要经常擦拭保养,确保车辆、设备完好率。
第三十一条 驾驶员、操作手要自觉增强安全意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法规,严格遵守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坚决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现象。
第三十二条 严禁非驾驶员操作手上岗作业,严禁车辆、设备带故障运行,严禁驾驶员酒后开车,私自出车,开疲劳车、带病开车,开英雄车。
第三十三条 段机关行政用车由段办公室统一调派。
第三十四条 基层各单位正常业务、生产用车由基层单位调派。
第三十五条 各单位车辆外借及县外出车必须经段长批准。
第三十六条 各单位要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严格按责任状内容进行奖惩。
第三十七条 人为造成车辆事故或损坏,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并承担经济损失。
第三十八条 车辆维修要提前请示各单位办公室或主要领导,维修费定期结算、入帐。
第三十九条 驾驶员不准给其它车辆或个人加油,否则,处以所加油料10倍罚款,情节严重的调离工作岗位。
第四十条 县外及长途出车加油须经各单位办公室或主要领导批准。
第四十一条 车辆燃油量根据行车里程核定,燃润材料费每月或每季核销一次。
第七章要害部位安全管理
第四十二条 各单位必须把要害部位的安全防范当做大事来抓,要指定专人负责,建立严格的制度,强化管理、抓好落实,经常组织检查,及时解决。
第四十三条 汽、柴油库、材料库院内、闲人免进、禁止在院内吸烟,节假日,特别是春节,严禁放鞭炮烟花,巡逻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
第四十四条 各单位要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配齐配全必要的消防器材,电线有老化现象,该换的换,该补的补,要确保消防器材的数量及质量。
第八章各种事故及扣分标准
第四十五条 交通事故。特大行车交通责任事故为0;行车死亡频率百万公里0.32人,事故频率百万公里5次;事故伤亡率百万公里2人。
第四十六条 厂务事故。千人伤亡率为0;千人重伤率为0.2人;千人轻伤率为5人。
第四十七条 扣分标准按段与各单位领导签订的责任状规定指标执行。
第九章事故分类及处理
第四十八条 事故分类及轻重伤划分按国家规定执行,任何单位不得有其它更改和变动。
第四十九条 事故处理。
1、交通事故的处理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裁决书为准。
2、厂务事故应根据《辽宁省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处理条例》处理。
3、其它有些事故可按上级有关文件和本单位有关规定处理。处理事故一定要公正公开、不留后患。
第十章 奖励与惩罚
第五十条 对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制度,完成单位规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指标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五十一条 对因管理不善而发生的重大事故或未达到单位规定的安全生产指标的要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并行使安全否决权。
第五十二条 对违章作业、冒险蛮干的事故责任者或玩忽职守、官僚主义、隐瞒事故、弄虚作假的领导及管理干部,由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和损失程度,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及经济处罚。
第五十三条 段与基层各单位签订的安全工作责任状实行风险抵押金制度,对未出现事故并完成段规定的安全生产指标的单位给予奖励,出事故的单位除风险抵押金不予退回外,还根据责任与情节,对单位一把手,主管安全的领导、安全员分别进行罚款。
第五十四条 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或造成经济损失数量较大的单位,段要追究领导者的责任。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五十五条 各单位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适合本单位性质的安全管理办法。
第五十六条 本办法由段工会负责解释。
第五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在执行中有与上级规定相抵触的按上级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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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培训管理规定的目的是加强企业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企业预防交通事故的整体能力,下面是安全生产培训管理规定范文,欢迎参阅。
企业的安全生产教育,是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水平,增强对生产事故的防范意识和处理能力,是实现生产安全、预防伤亡事故和职业病危害的一项重要措施。
新入厂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
新入厂的人员在进入工作岗位之前,必须由厂、车间、班组对其进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知识的初步教育,以减少和避免他们由于安全技术知识缺乏而造成的各种人身伤害事故。
1、厂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1)工厂的性质及其主要工艺过程;
(2)我国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管理体制;
(3)本企业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及状况、劳动纪律和有关事故案例;
(4)工厂内特别危险的地点和设备及其安全防护注意事项;
(5)新工人的安全心理教育;
(6)有关机械、电气、起重、运输等安全技术知识;
(7)有关防火防爆和工厂消防规程的知识;
(8)有关防尘防毒的注意事项;
(9)安全防护装置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
(10)新工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内容。
2、车间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1)本车间的生产性质和主要的工艺流程;
(2)本车间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措施;
(3)本车间的危险部位及其应注意事项;
(4)本车间的安全生产的一般情况及其注意事项;
(5)本车间的典型事故案例;
(6)新工人的安全生产职责和遵章守纪的重要性。
3、班组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1)工段或班组的工作性质、工艺流程、安全生产的概况和安全生产职责范围;
(2)新工人将要从事的生产性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其它有关安全知识和各种安全防护、保险装置的作用;
(3)工作地点的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的具体要求;
(4)容易发生工伤事故的工作地点、操作步骤和典型事故案例介绍;
(5)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保管;
(6)发生事故以后的紧急救护和自救常识;
(7)工厂、车间内常见的安全标志、安全色介绍;
(8)遵章守纪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4、三级教育合格后方能上岗操作,并填写好“三级教育”卡备案。
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已按国家规定的本工种安全技术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的要求进行教学,并接受过实际操作技能训练的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可不再进行培训,而直接参加考核。
其他安全教育形式
1、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是基于安全生产教育的长期性的艰巨性的特点。职工的经常性安全教育,应贯穿于生活活动之中。经常性安全生产教育的形式有多种,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用。例如:安全活动日、班前班后会、安全会议、安全技术交底、广播、黑板报、事故现场会、安全教育陈列室、安全卫生展览会、放安全电影和录像、安全考试、安全讲演、安全竞赛等。在生产过程中坚持班前布置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的制度和职工违章离岗安全教育、工伤事故责任者复工安全教育。
2、安全“继续工程”教育
继续工程教育是指那些已经受过大专院校教育,并已在工作岗位上工作的科技、管理人员和企业的领导者,经过一定时期,必须继续接受安全知识和劳动保护新知识的教育。它是从不同专业、不同水平等具体情况出发安排学习内容,组织专修的,因此要求具有较强的针对性、理论性和实用性。这一层次的教育,主要是对专职从事安全管理的干部、企业主管安全的负责人领导、安全工程技术人员的培训教育,特别是对新任职的领导必须要经安全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工作。
3、“四新”和变换工种教育
“四新”教育,系指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产品时或工人调换工种时,进行新操作方法和新工作岗位的安全教育。
“四新”安全教育由技术部门负责进行,其内容主要有:
(1)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新材料的特点和使用方法;
(2)“四新”投产使用后可能导致的新的危害因素及其防护方法;
(3)新产品、新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的特点和使用方法;
(4)新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的内容和要求。
“四新”和变换工种人员教育后要进行考试,合格后,要填写《“四新”和变换工种人员安全教育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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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旨在保障公司生产安全顺利的进行,及时消除生产设施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解决安全问题。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你带来的安全生产费用制度,欢迎参阅。
一、安全费用提取:
二、安全费用的管理:
1、财务部负责按照规定足额提取安全费用,并设专人管理,建立安全费用提取台帐和安全费用的使用台帐,专户核算,不得挪作他用。年度节余转入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在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应当披露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的具体情况。
2、生技部负责安全费用支出的核定工作,按规定范围经公司同意后安排使用。安全费用的支出票证在交财务部入帐前,需由生技部审核。
3、各单位、部门要严格按照安全费用的使用范围进行安全投入,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超范围使用。
三、安全费用的使用范围: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车间、库房、罐区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等等
(二)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三)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四)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五)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七)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九)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四、安全费用的使用和入帐:
1、属生产、设备、安全设施、职工培训、救援演练、安全所需物资、安全评价、设备检测等生产性安全投入资金,由生技部编制计划报公司批准后,控制资金的投入,所发生的费用签字审核后到财务部入帐,临时性生产安全投入由部门提出书面报告,报生技部核实审批,再转报公司批准后实施,签字后入帐。
2、劳动保护方面的安全投入,由各生产部门提按计划报办公室,办公室审批后转营销部采购,发生的费用以领料单形式经生技部审核签字后,转财务处入帐。
3、其他安全投入均由部门写出书面申请,分管的主管部门转报公司批准后实施,所发生的费用到生技部签字审核后,到财务部入帐。
4、未经生技部审核认可并签字的其他费用,一律不准作为安全投入费入帐。
五、费用台帐:
各有关单位、部门要建立相关的安全费用台帐,如实准确地记录本部门的安全投入费用。财务部建立安全费用台帐,其保存期不少于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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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对于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切实保障员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与健康是很有必要的。下面是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范文,欢迎参阅。
进入盛夏季节,天气炎热,潮湿,同时伴随着雷电、暴雨等极端天气,给安全生产工作带来极大威胁,为预防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根据公司夏季生产作业特点,制定本项规定。
一、夏季安全生产的特点:
1、夏季天气炎热,同时雷雨天气多,导致生产现场存在较多高温、潮湿环境,极大的增加了中暑的风险。
2、天气炎热,心情容易烦躁,员工心情烦躁时,往往会精力不集中,作业时容易疲劳、容易走神,极易引发工伤事故。
3、炎热天气,劳动保护相对薄弱 ,员工往往不愿意佩戴防护用品,而这些物品往往都是员工人身安全防护的最后一道屏障,一旦缺失,刮伤、碰伤等轻微事故就不可避免了。
5、雷雨天气多发,雷击、火灾事故增多。雷电天气往往伴随着强放电现象,因雷电放电电压极高,极易造成人身雷击和建筑物火灾事故。
二、夏季安全生产规定:
1、加强员工意识教育,提高劳保意识 针对作业现场危险因素较多、危险大的特点,强制要求所有进入现场的员工,必须正确佩带劳保用品,加强对现场员工劳动保护用品佩带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违章,及时制止。部门经理、班组长要加强对员工作业时精神状态的检查,发现精神不好或状态不佳的员工时,必须及时制止其作业。对患
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者,高温季节要调整其作业岗位。
2、安全管理人员要深入现场作业部门,宣传防暑降温知识、防雷击知识、中暑急救知识,提高员工自救,互救能力。
3、各生产部门及办公室要密切关注有关高温天气的气象预报,及时下发自然灾害预警通知。及时采购并发放防暑降温药品,如:人丹、藿香正气水、十滴水等,保证作业现场饮用水的供应,要求各部门员工在高温天气作业时,防中暑的急救药品必须随身携带。
4、采取轮换休息工作制,避免员工长期连续在高温现场作业。在高温天气,尽量将作业时间向早晚压缩,当气温超过35℃时,12.00时至15.00时,停止露天作业,
5、做好对空调、电风扇、防雷装置、消防器材、电气设备的检查,保证其有效可用。下班时要关掉电脑,打印机的电源
6、加强降雨期间现场巡查力度,对出现灾情地段予以安全标示和警示隔离,防止因雨水冲刷、地面沉降造成散货塌垛,重点关注氧化铝、镍精矿等怕潮货种的苫盖防护,防止发生货损事故。
三、中暑急救方法:
1、起因:
当身体的水份,盐份和钾耗尽时,身体停止出汗,血管收缩.身体不能自己降低温度,体温升高至致命的水平.
2、症状:
体温高于40℃,没有出汗皮肤发红发烫,心跳加速,瞳孔收缩,神智不清,呼吸困难, 头痛, 恶心,头昏眼花.更严重的症状是突然失去知觉.
3、急救处理:
将病人移到阴凉的地方半躺着.呼叫紧急救援人员, 松开或脱落衣服.用凉水或淋浴器(不能用太冷的水)淋病人的身体,使身体迅速降温,水要有效流走,不能使身体周围的温度太低.如果可能,用冰袋(用毛巾包着冰块)敷腋窝,腹股沟和脖子两侧.用水喷洒身体并用风扇吹身体,这样做是模拟出汗使身体降温.寻求医生的帮助,哪怕是病人有康复的迹象.以上的措施不能延误,拖延的时间越长,组织受伤越严重,接受治疗的时间越长.
四、人身遭雷击的急救方法:
受雷击被烧伤或严重休克的人,身体并不带电,应马上扑灭其身上的火,让他躺下,并对其进行抢救。若伤者虽然失去了意识,但仍有呼吸和心跳,则自行恢复的可能性很大,要让伤者舒适平躺,安静休息,然后送医院治疗。若伤者已停止呼吸和心跳,应迅速对其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和心脏按摩,特别要注意的是,在送往医院的途中也不能停止心肺复苏的急救。
保税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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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很有必要的,今天读文网小编在这里为大家分享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范文,欢迎大家阅读!
一、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表
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一般应建立以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2、安全培训教育制度;3、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管理制度;4、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5、安全作业管理制度;6、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7、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8、安全投入保障制度;9、劳动防护用品(具)发放管理制度;10、事故管理制度;11、职业卫生管理制度;12、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13、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14、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15、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管理制度;16、消防管理制度;17、动火作业管理制度;18、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三、各工种、岗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操作规程主要是规定职工对生产工艺、设备操作、安全设施必须遵守的程序和注意事项。具体根据生产工艺和设备安全特点及有关规章和设备安全说明书要求制定。生产经营单位对有危险性的每项工艺、每台设备必须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对操作人员进行教育,经双方签字,并制作镜框挂在有关车间或操作设备旁边醒目处,以警示操作人员必须遵守该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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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公司安全生产也有自身的文件管理规章制度,下面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为使公司安全生产文件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使得每次安全生产检查能够有确切可以查阅的资料和记录,充分发挥各项安全记录文件在安全生产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安全文件管理目标及内容:
1、 安全管理各项台账要有专门的存放地点,并由专门人员进行管理。
2、 要对文件的内容、份数、标题等逐一核对,如发现不符应及时向上级报告。
3、 应及时送交领导,不要挤压。
4、 应及时登记编号、分类整理并存档,做好详细记录。
5、 保存时,要保持文件的完整性。
6、 需上报的文件必须经过负责人及法人的审核、签字批准后方可上报,文件上必须详细写明文件标题、主送单位、经办人等。
7、 存档人员应及时分类整理、存档,并统计编号、编制目录等,以方便查阅。
8、 存档时,要求把文件的批复、正本、底稿、主件、附件收集齐全,保持文件、材料的完整性。
9、 传阅文件应严格遵守传阅范围和详细规定,不得将有密级文件带回家里阅读或随身携带到公共场所。
10、 借阅时要明确责任人借阅时间和归还时间。借阅人必须做好__,不得翻印和复印,不能转借他人。
11、 对于不具备存档和存查价值的文件应填写《文件销毁清单》,经安全科长批准后,可以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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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行业是关系国际民生的基本行业,同时也是高危行业。下面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了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承诺书,以供参考。
安全生产承诺书
本人作为公司中层管理人员,为圆满成公司安全生产目标,防止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我郑重承诺: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规定,严格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
二、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抓好现场管理, 坚决杜绝人身事故和严重非伤亡事故发生。
三、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力度,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确保持续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四、认真落实好下井带班制度,确保和职工同上同下,加强巡回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五、强化班组建设,落实好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充分发挥班组长在安全管理工作中的作用,努力提高班组长的管理水平和应变能力。
六、加强职工安全思想教育工作,增强职工安全生产意识,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技术业务素质和操作技能。 若违反以上承诺,我愿意接受相关的处罚及处理。
承诺人:XXX
时间: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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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房内要有防盗措施。库房门应包铁皮,窗应安装铁栅栏;下班前要关好门窗,关闭电源;节假日封闭库房,非档案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库房。本文是读文网小编整理的库房安全管理规定,欢迎参阅。
一、保管档案必须有专用库房,并要设专人负责防火工作。库房应有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无关人员不得随意出入。库房内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保证档案安全。
二、库房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且严禁携带火种进入库房。动用明火必须经相关部门安全管理者批准,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三、档案不得随意堆放。柜架摆放位置应与墙壁保持10cm以上距离,每行柜架间距不小于60cm(密集架除外)。
四、库房应有防潮或增湿措施,注意调节温湿度,建立湿温度记录。库房的温度应控制在14℃~24℃之间,相对湿度应控制在45%~60%之间。
五、库房内应放置防虫、防鼠药剂,并按要求定期更换。若发现鼠、虫害,及时采取措施消除。
六、库房内应保持清洁,经常清扫,不得堆放与档案无关的物品。
七、库房必须配备灭火器材,确定专人管理。档案人员应会熟练使用灭火器,熟悉消防器材放置地点,负责报警和扑救初期火灾。
八、要保持库房内通道和入口畅通,消防器材要放在指定地点,不得随意移动,在消防器材一米范围内不得堆放物品。
九、库房内要有防盗措施。库房门应包铁皮,窗应安装铁栅栏;下班前要关好门窗,关闭电源;节假日封闭库房,非档案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库房。
十、消防工作联系人: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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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事关生命、财产的安全与稳定,是社会与国家整体和谐的重要基础,新时期应该继续强化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的实际工作。本文是读文网小编整理的个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总结,仅供参考。
在公司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安办(保安大队)全体职工能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开展以加强安全管理,防范各类案件和各类生产事故为重点的“平安企业”创建工作,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级别评定活动,实现了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无治安刑事案件、无火灾事故、无黄赌毒现象的平安企业建设的目标,为集团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较好地完成了本部门的工作职责和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任务。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 认真履行职责,做好保安大队的日常事务工作。
1、维护集团稳定、有序的生产、经营秩序和集团的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文明的工作环境。集团本部、两个水厂的门卫实行24小时值班,严格按照门卫管理制度,做好出入人员的登记,车辆停放的管理等。两个水厂的保安人员每晚到厂区巡逻两次(上半夜、下半夜各一次),有效地遏制了治安案件和投毒案件的发生。今年发生 次用户到公司无理闹事,保安大队的全体人员能齐心协力,做好调解工作,制止了事态的扩大。收费员、稽查队员在执行公务过程中遇到用户刁难,我们都能及时赶到现场,协助调解。一年来,没有治安事件。
2、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我办每月能组织有关人员到重点要部位安检一次。制作了安全生产检查报告表,认真做好记录,对排查的安全隐患限时限人整改。今年共查出隐患 次,还有 正在整改中,确保集团的安全生产。
3、组织安全生产、综治、“创建平安企业”目标管理责任书的签订工作。一是董事长与国资委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二是各部门、子公司负责人与董事长签订安全生产、“平安企业”建设责任书,三是各重点要害部位、班组负责人与部门负责人签订安全责任书,今年共签订责任书27份。我们还出台了《莆田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暂行规定》,把安全责任分解到各部门、各子公司。同时制定了《各岗位安全职责》,把安全责任细化到具体的人头上。切实做到各司其责,齐抓共管,层层“设防堵漏”,确保“一岗双责”制度落到实处。
4、认真执行公安机关的工作部署,定期向公安机关报告公司的治安动态和信息。积极开展治安防范宣传教育,落实内部治安防范措施,积极参加市公安局举办的治保人员知识讲座。
5、做好集团单身宿舍楼的管理工作。经常对单身宿舍楼的所有住户进行摸底,下一阶段将按有关规定进行清理。
6、建立预警监控系统,营造安全文明的上班环境。在公司大门口、经营服务大厅、二水厂氯气库安装了电子摄像探头,进行全过程的监控 。
7、配合办公室做好公司的物业管理工作。与各承租户签订了安全协议书,追讨拖欠的房租、水电费。
8、做好押钞工作。每天为经核部和经营服务大厅人员护送到银行存取款。
9、每次上级领导来我司检查工作,保安大队能搞好大院的卫生, 摆好欢迎牌,保安员能做好站岗值班,敬礼迎接,每次都受到上级领导的好评。
二、与时俱进,真抓实干,开展了一系列的“平安企业”创建活动。
1、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三月份是综治宣传月,我们制定了宣传月的活动方案,出宣传栏一期,标语6条。以各部门为单位,组织职工学习综治知识一次,综治检查一次,没有发现问题。
2、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我办在6月份开展了“安全生产月”活动。一是成立了以肖卫星董事长为组长,蔡开国总经理为副组长及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二是制定了集团“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三是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在集团大院、水厂、各子公司张贴了宣传安全生产的标语,强调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安全就是效益等口号。四是在重点部位悬挂了安全警示牌。五是进行安全知识教育。邀请市安办许高荣老师作安全知识讲座,各部门、各子公司共派50多人参加。同时,在全集团范围内开展一次“安全生产知识”竞赛,评出优秀单位3个。六是组织一次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整治活动。由游文锦副总经理带队,抽调5名安全监管人员,对各子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二水厂的制水工艺流程、生产设备以及管道施工安全进行了检查,共排查出10个安全隐患,现已基本整改到位。“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有效开展,把集团的安全生产工作推上了一个新台阶。
3、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根据集团的实际情况,我办今年重新修订了《管道抢修应急处置预案》、《水厂水池投毒突发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水厂火灾应急救援预案》、《水厂氯气泄露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水厂水质突发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水厂浑水专管突发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水厂防范强台风等恶劣自然灾害应急处置预案》、《水厂源水水质突发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火灾应急救援预案》、《抗台防汛应急处置预案》、《抗震应急处置预案》等。预案的修订,使其更趋合理化,便于操作。同时我们对预案进行了演练,6月30日上午,二水厂进行氯气泄漏应急预案演练活动,肖董事长和蔡总经理并亲临现场指挥。演练模拟A组第4台氯瓶(空瓶)针阀损坏发生氯气泄露时回收装置自动启动及发出警报,然后按照预案处置的步骤进行操作。各子公司也都进行了火灾应急救援预案演练,通过演练,有效地提高了职工应对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了公司的安全生产。
三、认真开展企业安全生产级别评定工作。
根据上级的文件精神,我办制定了实施方案。多次召开落实安全生产级别评定工作会议,集团领导每次都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强调安全生产级别评定工作的重要性,在我办同志的努力和全司职工的大力配合下,安全生产级别评定工作得以顺利地开展,出台了一系列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做到安全工作有章可循,使我集团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上了一个新台阶。今年我们对千分制级别评定中存在的两个棘手问题进行整改,一个是危险源的安评问题,已请福州正先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二水厂的氯气库进行安全评价,其使用场所和储存量符合要求;另一个是避雷问题,现正在整改施工中。总之级别评定材料我们已基本整理到位,自评分数达到900分以上,11月23日市安监局与国资委来我司考评过,评价较好。同时,三个子公司也独立开展了“平安单位”和安全生产千分制级别评定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四、加强理论学习,提高全体科员的素质。
我们能按照集团党支部“季度理论学习”的要求,及时组织科室人员学习。今年共组织4次,主要学习《科学发展观》、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等。通过学习,有效地提高了大家的理论水平。
五、存在的问题:
1、对理论学习不够深入,只停留在肤浅的表面。
2、个别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不高。
六、明年的工作打算
1、继续做好维护集团本部、二水厂稳定、有序的生产、经营秩序和集团的合法权益的工作,营造安全文明的工作环境。
2、做好3月份的综治宣传月活动。大力宣传《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
3、做好6月份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利用宣传栏、标语、横幅的形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的意义、常识等。
4、每月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5、深入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6、组织一次总体应急预案演练。
7、做好安全生产和创建“平安企业”责任状的签订工作。
8、做好企业标准化工作,迎接上级的考评。
9、做好综治和创建“平安企业”的材料收集和上级的迎评工作。
10、加强科室人员的理论学习,提高大家的素质。
11、加强部门人员管理,严格执行考勤制度。
看了个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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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职工宿舍安全用电管理,确保职工宿舍用电安全,彻底消除电气安全隐患,同时提倡职工节约用电,特制定宿舍用电安全管理规定,欢迎参阅。
由于冬季天气寒冷,用电量增加,诱发火灾的因素增多,是电气火灾的多发期,为了加强职工宿舍安全用电管理,确保职工宿舍用电安全,彻底消除电气安全隐患,同时提倡职工节约用电,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高度重视安全用电管理,明确各宿舍安全用电负责人,不能留下安全隐患,凡造成安全问题的要分析原因,追究责任。
第二条 职工要牢固树立安全用电意识,自觉做到安全用电,防止因用电不当引起触电或火灾等事故的发生。
第三条 定期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确保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四条 各种用电设备、电器元件、照明线路的安装、使用、管理,要按操作规范和电业部门的管理规定执行。
第五条 对宿舍供电线路,插座已更换完毕,以后再有插座烧坏自己购买更换。
第六条 宿舍内严禁使用碘钨灯,热得快,电磁炉、小太阳、电炉子等大功率用电器和电热毯等危险性较大的电器,一旦发现坚决没收。第一次给予告,第二次发现将处以50~100元的罚款。
第七条 严禁在床上拉电线、放置移动式插座及使用台灯或其他用电设备,严禁多个插座互接,移动式插座必须放到安全的地方,不准靠近蚊帐、被褥、衣服、书本等易燃物品。
第八条 宿舍发生用电线路故障应及时报告相关负责人,并安排电工进行更换或维修。
第九条 不得擅自拆除、迁移、自增宿舍内的供电线路及设施,严禁破坏宿舍的供电槽和供电电缆。
第十条 做到人离关灯、关电源,各种用电设备完毕及时关闭电源,不得长时间通电。
第十一条 所有宿舍成员都应该高度重视用电安全,宿舍成员之间应相互监督和提醒。
第十二条 以上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请各位职工相互监督,共同遵守,若有违反,将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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